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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播吧05月01日讯 今日足协宣布新一期裁判评议,其中中甲有8起争议判罚 判例六:中甲联赛第5轮,南通支云VS重庆铜梁龙,角逐第71分钟,重庆铜梁龙38号队员与南通支云33号队员在南通支云罚球区外头球争抢时爆发身体接触。南通支云33号倒地。之后重庆铜梁龙40号队员射门进球。评判员判进球有用。 关于此判例,评议组大都成员以为:南通支云33号队员率先争抢到头顶球,但双方队员属于在正常争抢规模内的合理接触。重庆铜梁龙38号不属于犯规,随后的进球有用。评判员决议准确。 判例七:中甲联赛第5轮,南通支云VS重庆铜梁龙,角逐第74分钟,南通支云26号进攻中向前传球给本方9号队员,第二助理评判员示意越位,评判员判罚越位犯规,以后重庆铜梁龙31号守门员与南通支云9号爆发接触,随后南通支云37号进球。评判员最终判罚越位犯规,进球无效。南通支云俱乐部申诉意见以为应向重庆铜梁龙31号守门员出示红牌罚令进场。 关于此判例,评议组大都成员以为:从现有视频看,南通支云26号传球时,其9号队员未处于越位位置,第二助理评判员判断过失。评判员判罚越位犯规后南通支云9号队员被犯规,凭证竞赛规则,仍视为越位犯规在先。另外,重庆铜梁龙31号守门员不保存暴力行为或其他可出示红牌的违规行为。此判例评议组认定为:第二助理评判员及评判员判越位犯规的决议过失,重庆铜梁龙31号守门员不应被红牌罚令进场。在评判员阻止角逐后泛起的进球不应举行讨论认定。 判例八:中甲联赛第5轮,南通支云VS重庆铜梁龙,角逐第81分钟,南通支云19号队员在对方罚球区内射门,重庆铜梁龙5号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封堵,球疑似接触其手臂后出球门线,评判员未判罚手球犯规。 关于此判例,评议组一致以为:现有视频基本可以确定球未接触重庆铜梁龙5号队员张开的左手臂,可是否与右手臂有接触,以及接触的详细历程、右手臂的位置等均无法确定。评判员和助理评判员的视察位置和角度较好,做出的不是手球犯规的决议应予支持。 判例九:中甲联赛第6轮,大连鲲城VS南通支云,角逐第25分钟,南通支云23号队员进攻中突破时在对方罚球区外与大连鲲城5号队员身体接触后倒地,评判员未判罚犯规。 关于此判例,评议组大都成员以为:大连鲲城5号队员防守时的封堵行动合理,南通支云23号带球突破,双方队员距离近,大连鲲城5号无法实时改变身体姿态,双方的接触不属于犯规。评判员未判罚犯规的决议准确。 判例十:中甲联赛第6轮,大连鲲城VS南通支云,角逐第79分钟,大连鲲城18号队员进攻中将球传中至对方罚球区内,南通支云5号队员头顶球,头顶球前大连鲲城17号队员疑似对其有推搡行动。之后大连鲲城30号队员进球。评判员未判罚犯规,并判进球有用。 关于此判例,评议组大都成员以为:大连鲲城17号显着使用手臂不对理接触南通支云5号,虽然视频中不可确定推搡力度,但关于后者起跳头顶球造成了影响,应判大连鲲城17号犯规,后续进球无效。评判员决议过失。 判例十一:中甲联赛第6轮,定南赣联vs广西平果,角逐第6分钟,定南赣联11号队员进攻中前插跑位时与广西平果7号队员爆发身体接触后倒地,评判员未判罚犯规。 关于此判例,评议组大都成员以为:定南赣联11号向传球偏向跑动试图接球,广西平果7号对其举行拉扯犯规,由于定南赣联11号后续控球的可能性不明确,该犯规应视为阻止了对方有希望的进攻。应判罚广西平果7号犯规并出示黄牌忠言。评判员决议过失,漏判犯规和黄牌。 判例十二:中甲联赛第6轮,定南赣联vs广西平果,角逐第40分钟,定南赣联11号队员进攻中前插至对方罚球区内,并与广西平果5号队员爆发身体接触后倒地,评判员未判罚犯规。 关于此判例,评议组一致以为:双方队员具有一律的争抢球的位置和时机,守方广西平果5号率先触到球,并且无犯规行动。评判员未判罚犯规的决议准确。 判例十三:中甲联赛第6轮,定南赣联vs广西平果,角逐第43分钟,定南赣联进攻中将球传中至对方罚球区内,其11号队员在对方罚球区内争抢位置时,与广西平果5号队员爆发身体接触后倒地,评判员未判罚犯规。 关于此判例,评议组一致以为:双方队员在罚球区内争抢位置时,身体正常相互接触,广西平果5号卡住位置并且无显着犯规行动,也不是造成定南赣联11号倒地的主要缘故原由。评判员未判罚犯规的决议准确。